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自查报告(区县教育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自查报告(区县教育局)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 区教育局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 市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 仔细贯彻落实区委、 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 在省、 市教育主管部门的领导下, 进一步加强城区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 以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强烈的责任感, 严格落实工作责任, 开展了一系列防控工作措施, 全力保障广阔师生身心健康, 坚决完成疫情防控攻坚战任务。 现将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 主要工作措施 (一) 加强组织领导, 落实防控责任。 成立了区教育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由教育局局长任组长, 副局长任副组长, 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任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上级防控部门制定的政策, 统筹、 指导、 推动城区教育系统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疫情排查报告、 应急响应、 物资保障、 督导督查工作专班小组,具体负责协调、 开展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 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出台了《区教育系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感染肺炎疫情工作实施方案》, 全力推动疫情防控工作。 通过视频会议、文件通知、 微信群传达等方式, 督促各校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各校校长作为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 必须亲抓实干, 带头成立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专责小组, 并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校的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上报城区教育局, 为疫情防控工作全面开展奠定了基础。 (二) 严格落实中小学校、 幼儿园疫情防控管理。 1. 实行校园封闭管理。 为保障校园环境, 杜绝疫情蔓延,城区各中小学强化校园管理。 每日安排人员值守, 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校园, 并对进出校园的教职工及家属做好出入登记, 同时要求所有进出校园的教职工及家属出入校园必须佩戴口罩并测量体温。 要求各校使用“扫码抗疫情” 登记系统。 同时, 对校园内的室内场馆开展消杀工作, 并停止开放。 2. 定期对校园消杀防疫。 为迎接即将到来的开学季, 防控疫情, 各中小学、 幼儿园、 培训机构利用假期时间采购、储备疫情防控物资。 城区教育局连同城区卫健局、 疾控中心,分别于 2 月 13 日、 2 月 18 日向各中小学、 幼儿园发放消毒液、 酒精等物品用于校园消杀工作。 目前各校还未开学, 但为扎实开展校园疫情防控, 杜绝疫情在校园蔓延, 各中小学、幼儿园、 培训机构已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