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塑料制品)]某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在合同中规定
docx赠与合同锦集 6 篇赠与合同 篇 1 赠与人的义务主要有如下: 第一,移转赠与标的物的义务
赠与合同以使赠与财产的权利归于受赠人为直接目的赠与人的主 赠与合同 要义务是依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方式、标准将标的物转移给受赠人
赠与的财产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赠与合同系无偿合同,因此,依照《合同法》第 189 条,赠与人只在因故意和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赠与人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瑕疵担保义务
赠与合同中,一般不要求赠与人承担瑕疵担保义务
但有如下两种例外
首先是在附义务赠与中,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违约责任
所谓附义的赠与,是指赠与人在赠与时使受赠人负担一定义务的赠与
附义务赠与是一种特别赠与,所附的义务不是单独的义务的赠与
附义务赠与是一种特别赠与,所附的义务不是单独的另一个合同的'内容, 而是赠与合同的一部分
由于赠与合同为单务无偿合同,因此,附义务赠与所附的义务不是赠与的对价,赠与人不能以受赠人不履行义务为抗辩
原则上,赠与人履行交付赠与财产的义务后,始发生受赠人履行其所附义务的义务
附义务赠与与目的赠与和附条件、附期限赠与不同
目的赠与是指为实现一这目的,达到一定结果而为的赠与
其与附义务赠与的区别,主要体现在目的赠与的赠与人不得向受赠人请求结果的实现,而只能在结果不能实现时请求受赠人返还不当得利;而在附义务赠与中,受赠人不根据约定履行义务的,赠与人得请求其履行
附条件或附期限的赠与中,条件或期限直接关系到赠与合同的效力无关,所附义务的履行与否不影响赠与合同的效力
其次是赠与人故意不告知赠与财产的瑕疵或保证赠与的财产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受赠人的主要权利义务: 受赠人有无偿取得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