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医药大学大学生社会实践组织单位安全责任书为保证我校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顺利开展,确保活动期间干部、老师、学生的人身安全,全校上下切实承担起安全责任,校团委(以下简称甲方)与各学院党组织(以下简称乙方)签定安全责任书。一、甲方的责任1、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将干部、老师、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目标列入小学期社会实践的重要内容,切实抓好安全措施的落实。2、制定社会实践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突发事件处理预案,提出安全管理和教育工作的要求。3、检查各学院社会实践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确保活动安全进行。4、发生安全问题指导各学院妥善处理。二、乙方的责任1、根据社会实践的规章制度对干部、老师、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活动前,必须与学生签定安全责任书。2、严格检查督促学生遵守社会实践的规章制度,消除一切不安全隐患。3、发生突发事件,应及时报告,严格根据突发事件处理预案进行妥善处理。4、活动开展前,应向校团委通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活动结束后,应向校团委递交社会实践安全工作总结。三、本责任书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四、本协议一式二份,校团委、学院党组织各执一份。甲方:浙江中医药大学团委(盖章) 乙方:责任人: 责任人: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