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活区供电管理概况目前,山西企业生活区用电均来自山西分公司供电。每月底由山西分公司、山西铝厂双方部门共同抄读一级电表,按表计量,由山西铝厂按规定向分公司支付电费。山西铝厂供电管理由后勤管理部牵头负责,分别由东兴、西旺物业部低压供电、收费、管理。山西铝厂与东兴、西旺物业部按电表计数,分摊收缴电费,达到收支平衡。二、生活区用电管理概况生活区用电户分别由山西分公司职工住户及部分单位,山西铝厂职工住户及公共单位,华泽公司职工住户及部分单位以及外部社区、经商户等组成。其中绝大部分用电户都能合法用电,计量缴费。但也有一小部分实行各种违法手段偷电,不惜破坏用电设施,干扰供电秩序,损害他人利益,令广阔用户深恶痛绝。东兴物业部长期以来,尤其是今年六、七、八月份以来,由于实行各区管委会电费收缴率与员工收入挂钩,按规定差多少补多少的管理机制,各管委会加大了自主查处偷电力度。一定程度上打击了违法用电,提高了居民合法用电、计量用电、按表缴费的意识。目前,还有极少数住户存在反复性偷电,有的偷电户甚至还未被发现。随着管委会分片包干,责任到人,不断深化打击偷电力度,任何偷电都将能难以隐身,一经查出,必将严惩。三、违法用电各种危害1、由于偷电不用花钱,无形中造成挥霍用电,极大浪费了公共能源。2、偷电导致无节制的浪费,加重了用电高峰供电设施负荷,每年夏季几乎都有变压器烧坏,影响偷电户所在区域长时间停电。4、个别偷电户入住前私自改造线路,常常导致家中断路、短路,从而波及本单元停电,甚至造成火灾事故。5、用户如有偷电行为,也是构成邻里不和睦的一个因素,因为别人会对你的人格大打折扣,影响邻里和谐。四、违法用电查处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四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危害电力设施或者非法侵占、使用电能。第三十二条:用户用电不得危害供电、用电安全和扰乱供电、用电秩序。第七十一条:盗窃电能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追缴电费并处应交电费五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 151 条或第 152 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2、《晋铝东兴物业部文件》晋铝东兴字[]12 号《关于印发〈能源计量表计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发现违法用电(三级计量表计),按以下规定处理:① 管委会书面报调度室,调度室安排维修叫心立即停止供电。② 管委会下处罚单,视情况处罚 500—5000 元。③ 完成处罚后,由机动科进行表计校验(费用由表计使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