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磁辐射难以避开但无需恐慌然而,面对这个每天都会接触的电磁辐射,很多人闻之色变,导致各种关于电磁辐射的投诉逐年上升,反对甚至阻挠涉电磁项目的事件屡屡发生。我们到底应该以一种怎样的态度去看待电磁辐射呢?电磁投诉为何这么多电磁辐射即能量以电磁波的形式通过空间传播的现象。在社会经济进展过程中,电磁辐射如影随形。高压线、输变电站、移动基站、广播电视、轨道交通等与经济社会进展息息相关的项目,都是电磁辐射的产生源。“从经济进展的角度来看,未来广东还将继续大力推动移动通信、输变电等项目的开展。”广东省辐射防护协会会长戎明海表示,虽然项目建设如箭在弦,但是公众对电磁辐射较为敏感,投诉甚至阻挠项目建设的事件层出不穷。来自基层一线的环保执法人员也表示,公众对通信基站、变电站电磁辐射的投诉近年来呈现上升趋势。国家核安全局辐射源安全监管司电磁矿冶处主任科员吕浩则指出了一些更深层次的原因,“在电磁环境管理方面,我们目前还存在法规标准不健全、不衔接,部门之间权责不清楚的问题。”吕浩提到,高压输电线沿途以及一些变电站,管理的权限主要在电力部门,但是电力部门对环保的问题关注相对较少。然而对于此类项目的辐射投诉,群众往往首先想到的就是环保部门,这对信访投诉的解决就带来了很多的不便。“环评也是一个重要因素,事中事后常常会遗留一些问题。”吕浩提到,目前输变电项目存在“久拖不验、久验不结”现象;电网企业存在“重环评,轻验收”现象;输变电工程拆迁问题较复杂,易出现工程已建成但尚有部分需拆迁项目无法按时完成的情况;输变电项目线路路径容易发生摆动,这就导致核准后的建设内容不同于环评时的建设内容,最终运行的线路与可行性讨论阶段的路径不一致,假如不予说明,就容易引起公众的质疑。除此之外,工程拆迁补偿不到位,利益诉求未满足,是更为难解的问题。“一些地方拆迁过后,可能房价上升了,群众认为自己利益受到损害,又推翻原来的赔偿方案,导致纠纷的出现。”吕浩提到。电磁环境管理不断完善“修订发布《电磁环境控制限值》、《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输变电工程》,编制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法律规范输变电工程》、《沟通输变电工程电磁环境监测方法》、《输变电工程重大变动清单》等。”吕浩提到,鉴于公众对电磁辐射的关注度比较高,国家也在不断完善电磁环境管理的法规保证体系。“法规的修订越来越科学法律规范,也更加关注公众的健康问题。”曹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