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保证金扣款标准为更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人身、设备、电网的安全。杜绝各类事故、事件及违章、违规、违反安全协议条款的行为,项目部安监部门有权按照下列条款扣除乙方相应的安全保证金。本办法由总承包工程部参照《国家电网公司施工项目部标准化工作手册》及有关标准制订,各单位应遵照执行。一、事故1、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每人次扣除100%安全保证金;发生重伤事故,每人次扣除20-50%安全保证金;发生轻伤事故,每人次扣除5-10%安全保证金。2、发生较大及以上电网事故、设备事故、施工机械设备事故、火灾事故、环境污染事件,每起扣除100%安全保证金。3、发生一般电网事故,每起扣除50%安全保证金;发生一般设备事故、一般火灾事故,每起扣除20-50%安全保证金;发生一般施工机械设备事故,每起扣除10-20%安全保证金。4、发生建筑、大型脚手架(包括220kv及以上跨越架)、倒杆(包括抱杆)、倒塔、其他结构垮(坍)塌事故,每起扣除20-50%安全保证金。5、发生事故、设备损坏等,除扣除安全保证金外,相关责任单位还应承担事故相应损失。二、管理性违章1、未严格执行工作票、操作票、安全施工作业票、动火工作票等制度和措施,每起扣除1000-5000元。2、未按规定定期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行为规范和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每起扣除2000元。3、不配合安全检查(包括建设单位、总包单位的上级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的检查),每起扣除1000元;对存在问题不落实整改,每起扣除2000元;重复发生上述同类问题,加倍扣除。4、未按照甲方总平面布置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标准,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每起扣除5000元,未报甲方备案,没起扣除2000元。未建立完善相关安全记录台帐,每起扣除500第1页共6页元。5、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未向全体施工人员交底,未经双方签字确认,每起扣除1000元。6、未进行施工人员的入场安全教育,每人次扣除500元;新进厂人员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考核参加施工,每人次扣除500元。7、特种作业人员未持有效证件上岗,每人次扣除1000元;超过有效期,每人次扣除500元;未报甲方备案,每人次扣除500元。8、未按规定组织施工人员身体健康检查,每人次扣除500元。9、未按照国家规定为施工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保险,每人次扣除1000元。10、使用劳务作业人员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用工规定,每人次扣500元。11、未按规定配备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的专职安全员,每人次扣除1000-2000元。12、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特种机械进行检验检测,每台次扣除2000元;未将检测报告和检测合格证书上报备案,每起扣除1000元。13、未按规定编制起重机械、垂直运输机械等的安装拆除的施工和安全措施方案,每起扣除5000元。14、危险性较大的施工项目未经安全验算,无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每起扣除5000元;未报甲方和监理,每起扣除2000元;指定监护人未到位,每起扣除500-1000元。15、未落实现场施工环境保护要求,控制措施不力,每起扣除2000元。16、监理单位根据施工质量、安全措施或其他不安全因素下达停工暂停令,监理通知单后,施工单位拒不执行的,建设单位有权现场罚款20000元,所罚资金必须在3日内交到建设单位财务部,否则加倍处罚。17、施工单位在接到建设单位停工通知单后,拒不执行,擅自施工作业,扣除安全保证金100000元,造成事故者,将按第2页共6页事故扣款条款加倍执行。三、装置性违章1、大型起重机械安全装置不完善或失效,每台扣除1000-5000元。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除、变动安全、文明施工、环保设施、安全标识标牌等,每起扣除500-5000元。3、未按甲方要求,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消防、环保等的标志、标识和设施,每起扣除500-2000元。4、作业场所未按规定设置危险点告知牌,每处扣除500-1000元。5、未设置避雷装置或接地电阻及连接方式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扣除500-1000元。6、危险区域未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牌和可靠的隔离,每处扣除1000-2000元。7、作业现场、生活区乱接、乱拉电源线,每处扣除500-1000元。8、未按规定在施工场所、生活区域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和安全通道,每处扣除500-1000元;未定期组织检验、维修,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