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室安全管理规定1.目的监控室是公司视频监控系统的控制中心,为了加强对本公司监控系统操作室的管理,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使用和安全运作,充分发挥其作用,特制订本规定。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视频监控系统的日常维护保养、查阅、调取及维修等管理。3.术语无4.职责4.1 信息中心负责视频监控系统的维护、维修,负责监控室内部卫生的清洁工作,在环境安全部或其他部门需要查阅、调取监控视频时给予技术支持。4.2 环境安全部是视频监控系统的使用部门,负责视频监控系统的点检,视频的查阅、调取工作;除检修外,其他单位查阅、调取视频监控须经过环境安全部批准方可进行。5.管理规定5.1 监控室一般情况下保持关闭状态。监控室钥匙由环境安全部、信息中心、保安队分别保管;严禁将监控室钥匙交予他人保管、使用或配置。5.3 夜班保安需要进入监控室开灯的,应迅速结束工作,不得在监控室逗留和操作监控设施,开灯完成后应保证监控室仍处于关闭状态。5.5 公司领导检查或政府部门视察工作进入监控室的,当班保安要在来访人员登记簿上做好相关记录。5.6 调取或查看过程中不得在监控室内抽烟、饮食或使用明火。5.9 不得传播和议论有关录像的内容,如有涉及到个人隐私的问题要仔细、恰当处理并严格保密。5.12 厂内突发停电,或监控系统故障,监控系统不能正常工作,值班保安应立即上报部门主管,部门负责人组织人员修理,排除故障,并安排员工加强厂内安全巡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