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纪律条例青年志愿者协会纪律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协会内部成员的纪律意识,提高社团成员综合素质,确保社团各项工作能够顺利进行,结合社团自身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安全科学与工程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全体成员,社团内部所有评优活动将以此践行情况为重要依据
第三条各部门所指定的纪律条例若与此条例相冲突者均已此条例为准
第二章细则第四条关于社团例会的规定一、社团需于每月初定期举行例会,总结上月工作成果和具体安排本月工作安排
二、三、四、例会由办公室负责安排,并且及时将会议时间、地点通知给各个部门
会议要求每一位成员每一位成员按时参加,不得缺席
会议原则要求每月月初举行,若出现不可抗拒因素导致会议不能如期举行的,将由办公室协调推迟会议的有关事宜,安排会议补开的工作
五、会议出勤情况由办公室具体负责,请假、缺席、迟到等具体情况按第五条社团成员考评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第五条关于社团内部成员的考评办法一、各部门均建立对本部门内部成员平时表现的档案,档案内容包括成员会议出勤率、活动出勤率、平时表现、对社团工作有益处的想法和建议,由部长在例会上公布并提交办公室
二、成员考评按积分计算,被人基础积分为100分,各部部长和办公室负责对各位成员的积分进行统计和监督,每位学第1页共12页期的最终积分将作为成员换届选举时职位竞选、年终考评的依据
三、各部门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对部门成员的积分进行记录
四、积分根据成员平时会议、活动的出勤情况、成员对协会或者部门工作的建议采纳情况进行计算
第六条纪律考评细则一、社团例会要求全体参加,不得缺席
请假者需提前向各部负责人和办公室负责人说明情况,并扣1分;无故迟到者扣5分,并需写出不低于800字的检查
缺席者扣8分,并写出不低于1000字的检查
二、社团例会连续出现3次缺席累计出现4次缺席者视为自动放弃协会成员资格,取消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