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世界文化产业发展模式 及产业政策第一节 文化产业内涵比较 一、世界各国对文化产业的界定 1 、学界观点 “”学术界大多认为, 文化产业 ( Culture Industry )这一概念在 1944 年首次出现于法兰克福学派代表人物霍克海默和阿多诺共著的《文化产业:欺骗公共的启蒙精神》一文,该文后来收入《启蒙的辩证法》。霍克海默和阿多诺并没“有给文化产业下一个明确的定义,他们用 文化产”业 这一概念来批判资本主义社会里凭借先进的技术手段大规模复制、传播和消费文化产品的现象。 美国学者斯科特“认为, 文化产业是指基于娱乐、教育和信息等目的的服务产出和基于消费者特殊嗜好、自我肯定和社会展示等目的的人造产品的集合。”斯科特从需求的角度来定义文化产业。 法国“把文化产业定义为 传统文化事业中特别具有可大量复制性的产业”“”。 强调了 大量可复制性 这一产业特性。这一定义揭示出文化产业是从传统文化事业中分离出来的事实。 澳大利亚麦觉里大学教授、前国际文化经济学会主席大卫 · 索斯比( 2001 )综合了英国创意产业特别工作组、贾斯廷 · 奥康纳和古拉斯 · 加纳姆的文化产业定义。他认为,文化产业就是在生产中包含创造性,凝结一定程度的知识产权并传递象征性意义的文化产品和服务。2 、官方概念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 UNESCO )在《文化、贸易和全球化( Culture , Trade and Globaliza-tion )》中指出,文化产业这个概念是指那些包含‘’创作、生产、销售 内容 的产业。这一定义与韩国的定义十分接近,区别在于前者创作、生产、销“”售的是 内容 ,后者是文化商品。荷兰文化产业委员会根据文化内涵和范围的不同,以及服务的政策目标的不同,从四个层面来定义文化产业。第一,文化产业是指以文化价值或文化意义为基础的生产活动,这是最综合、最广义的定义。第二,文化产业是指艺术创作、传统的和现代的艺术作品、艺术展览和文化传播活动。第三,文化产业是指与商业运作、听众和观众规模以及文化和艺术作品的传播扩大能力有关的商业活动。第四,文化产业即指文化企业,把文化和艺术的创作看作是企业的行为,这是最狭义的定义。这四个层面的定义范围宽窄不一,但都是围绕文化这一中心词所下的定义。 韩国:包括电影相关产业;音乐唱片、录影带、游戏产品相关产业;出版、印刷、定期刊行物相关产业;放送影像产品相关产业;文化财产相关产业;体现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