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实训室安全防火安全章程规定 为了进一步确保学院财产和老师和学生生命安全,预防火灾的发生,保证实验实训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以防为主”的方针,特作安全防火规定如下:一、实验实训室工作人员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做好安全、防火技术工作。二、实验实训室日常安全工作要安排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并及时填写实训室安全纪录。三、实验实训室必须配有灭火器等防火工具,下班前要切断电源,关窗锁门。四、实验实训室电器设备和电源线路必须根据相关规定装设,禁止超负荷用电,不准乱拉乱接电线,有接地要求的仪器必须根据相关规定接地,定期检查线路,测量接地电阻,确保各项电气性能达到安全用电要求。五、学生实验实训前,指导老师必须进行安全、防火技术教育,以达到正确操作的目的。六、实验实训时,不得进行危及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的操作。实验实训中若发现不正常现象,应当立即切断电源,待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再继续实验实训。七、因违规违章操作、玩忽职守、忽视安全等人为原因而造成火灾、人身伤亡、贵重精密仪器损坏等重大事故,必须做好现场保护,并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 八、保证安全,人人有责。实验实训人员在工作中要随时随地做好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时快速进行处理并仔细做好安全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