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式输送机安全管理规定一、《煤矿安全规程》(2025 版)规定:采纳滚筒驱动带式输送机运输时,应当遵守下述规定:(一)采纳非金属聚合物制造的输送带、托辊和滚筒包胶材料等,其阻燃性能和抗静电性能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有关规定
(二)必须装设防打滑、跑偏、堆煤、撕裂等保护装置,同时应当装设温度、烟雾监测装置和自动洒水装置
(三)应当具备沿线急停闭锁功能
(四)主要运输巷道中使用的带式输送机,必须装设输送带张紧力下降保护装置
(五)倾斜井巷中使用的带式输送机,上运时,必须装设防逆转装置和制动装置;下运时,应当装设软制动装置且必须装设防超速保护装置
(六)在大于 16°的倾斜井巷中使用带式输送机,应当设置防护网,并实行防止物料下滑、滚落等的安全措施
(七)液力偶合器严禁使用可燃性传动介质(调速型液力偶合器不受此限)
(八)机头、机尾及搭接处,应当有照明
(九)机头、机尾、驱动滚筒和改向滚筒处,应当设防护栏及警示牌
行人跨越带式输送机处,应当设过桥
(十)输送带设计安全系数,应当按下列规定选取:1
棉织物芯输送带,8~9
尼龙、聚酯织物芯输送带,10~12
钢丝绳芯输送带,7~9;当带式输送机实行可控软启动、制动措施时,5~7
二、带式输送机操作和维修人员必须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三、输送机电控系统应具备预警延时起动、沿线急停、系统连锁及沿线通讯功能,推广应用集中控制、软起动装置和永磁变频电动机等装备;输送机起动操作时,应当执行先点动两下后再重新起动的要求
四、带式输送机机头、机尾必须配备足够的灭火器和灭火沙,巷道每 50m 必须设有消防水管、闸阀及管接头
五、输送机必须执行专职司机岗位区域巡检制和专人定期检测修理、校验制度,输送机严禁超载及带病运转
六、运输线路及装卸、转载点应安设给料及受料槽等防护装置,严禁发生滚料、洒料现象;所有装载点、配电操作硐室和通道必须保持洁净洁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