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恐怖事件应急预案1 总则1.1 目的加强对重点行业和重要生产设施的安全监管,明确应对恐怖事件的应急职责和程序,在紧急情况下,快速实行必要的行动,参加针对恐怖事件的应急响应和调查处理工作。1.2 工作原则贯彻执行“居安思危、预防为主,依法法律规范、加强管理,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应急管理工作原则。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安全生产领域遭受或可能遭受恐怖袭击事件的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工作。2 组织机构和职责市安监局在市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统一领导下,督促各镇区、各有关单位加强危险物品和重要生产设施的安全管理,参加安全生产领域重要生产设施遭受恐怖袭击事件的应急响应和调查处理工作。各科室、执法监察支队根据职能分工承办有关工作,具体如下:(1)办公室:根据相关规定向市委、市政府报送有关信息;接收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批示、指示,快速呈报局领导阅批;传达局领导关于事故救援工作的批示和意见,并负责督办落实;负责应急处置过程当中的后勤保障工作;负责保障市安监局信息系统及外网、内网畅通运转。(2)综合协调科(应急办):根据职能分工,负责接收、处置各镇区、相关部门报送的有关事件信息,及时转送局领导及有关科室;根据局领导批示,调度和核实有关情况,通知有关科室和单位参加会商。负责协助局领导和相关部门做好事件新闻发布工作,正确引导媒体和公众舆论。(3)监管一科:根据职能分工,负责矿山、冶金、有色、建材、地质等行业的安全监管工作,督促非煤矿山企业对使用民爆器材等爆炸品安全管理工作,参加对有关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4)监管二科:根据职能分工,负责机械、轻工、电力、纺织、烟草、贸易等行业的安全监管工作,重点督促指导相关部门加强对各类重要安全设施以及重要输油、气管线的监督管理。参加对有关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5)监管三科:根据职能分工,负责督促各镇区和市属企业加强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等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参加对有关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6)执法监察科(执法监察支队):根据职能分工,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应急值守,接收有关情况,及时上报值班领导;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对有关恐怖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3 信息处置3.1 恐吓或举报信息处置有关科室接到恐吓或举报信息后,报送局领导、办公室和综合协调科(应急办)。各有关科室按局领导批示落实。同时,综合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