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质量监管应用探究 1 我国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制的特征 目前,我国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体制有以下明显的三个特征: 在组织体系上,对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督实行了施工单位自我评价,监理单位把关、建设建设单位验收和监督部门监督以及业主评价的质量管理体系。这里关键在于建筑工程的监理和政府对建筑工程的强制性监督和审查。 在管理制度上,各方参加质量责任制需要建立和不断的完善,使其明确工程建设各方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所以在管理制度上各个法律法规以及条例要健全和完善,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工程质量的监督得到有效的实施。 在管理方法和方式上,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展和完善,在我国工程质量监督和管理也实行了科学先进的方法,凭借着我国建筑施工技术的不断进步、信息网络技术的不断发达以及质量管理技术的不断提高,使得我国建筑工程质量得到保证不是空话。目前来讲,我国政府管理工程质量已经从过去的微观向现在的宏观转变了,也从过去的笼统的质量等级核查向验收备案制进行了转变。 2 我国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方面的不足 再说说我国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方面存在不足:之前,我们必须肯定现行的工程质量管理体制对稳定和提高我国工程质量发挥的重大的积极的作用。但是由于工程质量的管理职能的交叉、法律法规以及管理制度的方式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还存在许多问题需要引起高度的重视,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建筑工程管理体制不完善。工程建设体制不完善主要体现在政府主管部门的不作为和滥作为,功效不高且分割管理,献礼工程等各种不执行法定建设程序,不按科学规律和技术标准的出现,这就导致工程施工盲目、抢工期赶进度,从而牺牲了工程质量,造成许多工程施工质量问题的出现,工程监督站的工作也是各自为政、封闭管理或者管理不严,隐患重重。 在责任主体行为的监督上保证主体的实体质量,却忽视了施工单位的保证和纠错能力,这是企业的实际能力,是质量行为的核心部分。比如一个企业可能会搞出来一个优质的工程,也会搞出来几项低劣的工程,这样的企业质量保证能力就很不稳定。相反假如一个企业没有什么优质的工程,但是每一个项目工程都是合格的,这样其质量的保证能力就相对的稳定,就算出现问题,也能及时纠正和改进,这就说明这个企业的实力很好。而往往监督部门的责任监督时,忽视的是实际的情况,仅仅局限于一些资料和证书之类的,企业真正的“实际实力”没有得到监督。 实体质量的监督重点不够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