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拓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在总工程师及生产副矿长的带领下,分管本矿开拓技术管理工作,承担分工范围以内的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具体职责如下:1、协助总工程师、生产副矿长组织制定分工范围以内的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管理制度,参加审定本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管理制度。2、协助总工程师、生产副矿长组织制定并实施开拓和职业健康教育培训计划。3、协助总工程师、生产副矿长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具体负责开拓系统职业病防治技术管理工作。4、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进行监督。5、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协助总工程师和开拓副矿长做好自己分管的开拓技术领导工作,在技术上对总工程师负责。6、协助开拓副矿长组织制定安全生产,工掘工作面生产工艺、生产接替、一次成巷、质量达标等和月度生产计划方面的具体安排计划,并提出技术上相应实行的措施。7、合理安排队组的衔接,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提高单进,提高效率,降低无效进尺,提高掘进率。8、组织实施工掘工作面安全装备系列化并其监督正常使用和推广;掌握工掘工作面顶板变化情况,及时反映提出支护方式和超前支护形式,从技术上确保工掘工作面作业安全生产。9、掌握已采区和小煤窑开采动态,当临近该区域时,及时组织超前钻探,并根据相关规定预留隔离煤柱。巷道安排从技术上必须做到不留盲巷。10、严格根据全年采掘安排的要求,安排工掘衔接,保证回采工作面的正常接替。11、负责主持审批掘进工作面设计。12、负责落实巷道贯穿管理工作。13、参加制定在开拓、掘进过程当中防治瓦斯灾害的方案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