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婚姻法中的夫妻财产关系 夫妻财产关系是指由夫妻人身关系所引起的直接体现一定经济内容的财产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
主要包括夫妻财产制、夫妻间相互抚养的权利及义务、夫妻遗产继承权
一、夫妻财产制 夫妻财产指的是婚姻关系存续期向夫妻婚前财产和婚后所得财产的所有权制度
包括财产的归属、使用、收益、处分以及债务的清偿,离婚时财产的分割制度及内容
我国现行夫妻财产制是法定财产制与约定财产制相结合
1、夫妻法定财产制 我国现行《婚姻法》第 17 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 3 项规定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可见,我国的法定财产制是婚后所得共同制,它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依法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它具有的特征:①夫妻共同财产的所有权必须是具有合法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
无效婚姻、非法同居或通奸的男女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所有权人
②夫妻共同财产必须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所得的合法财产
夫妻的共同财产所有权开始于婚姻关系成立之日,消灭于夫妻关系终止之时
所以,除双方另有约定或法律另有规定属于个人特有财产以外,任何一方的合法所得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有一案例:张某与杨某结婚已 11 年,11 年来,张某任劳任怨,将家务事全部揽到自己身上,一心帮扶丈夫的小说创作事业,故杨某在小说创作方面小有成就曾先后出版过三部长篇小说
不料,时至今日,杨某却以性格不合为由起诉与张某离婚
对于离婚,张某也表示同意
但杨某又有一篇长篇小说已完稿,且正在与出版部门洽谈出版事宜
张某认为其中同样凝聚着她的心血,其着作权张某也应该分享
张某能否分享丈夫的着作权
笔者认为:“着作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对作品所依法享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