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当代税收原则新论(1) 关键词:税收原则; 财政; 效率; 公平 一、问题的核心:财政能与效率、公平并列作为税收原则吗 所谓税收原则,是建立、改革和完善税制所应遵循的理论标准和一般准则,是一定时期治税思想的直接体现
自税收产生以来,人们就在不断探究优化税制的标准
但我国长期处于封建专制社会,皇粮国税、“苛捐杂税”的观念和事实影响了我国税收思想的形成和进展,没有形成系统的、权威的税收原则
一些思想家提到了税收问题,但受封建小农经济意识的限制,主要是从平均主义出发,以公平标准来衡量税收的优劣,“不患寡而患不均”
新中国成立以后,长期受到“非税论”思想的影响,也就难以产生真正的税收原则
改革开放以后,随着税收地位越来越重要以及历次重大的税制改革,税收原则开始浮出水面,但主要是对西方税收原则的介绍,对符合中国国情的税收原则缺乏系统深化的讨论
总的说来,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的税收讨论侧重于实际的、应用的税收问题讨论,对属于基础性的税收原则重视得不够
为数不多的一些讨论也由于缺乏鲜亮的、严谨的经济理论支撑,难以形成权威的、上升到税收思想的税收原则
在这方面,西方国家的讨论较为深化、系统,并形成了不同时期广为接受的税收原则
其中较受推崇的观点 1
威廉·配第的税收原则理论 根据西方税收界的说法,英国古典学派的创始人威廉·配第是最早提出税收原则的人,在 17 世纪中叶他的代表着作《赋税论》和《政治算术》中,提出了着名的“公平、简便、节约”三原则理论
攸士第的税收原则理论 继威廉·配第之后,18 世纪德国官房学派代表人物攸士第在《财政学体系》中提出了税收六原则:促进国民自发纳税的课税方法
强调赋税应当自愿缴纳,要维护人民生活,保障私人的基本财产
赋税不得侵犯臣民的合理自由和增加对产业的干预
即课税不得限制人民的自由,更不得危害人民的基本生活和工商业的正常进展
赋税应该平等课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