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制度中的优先权制度 论文摘要 本文透过优先权制度的起源、功能和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中对优先权制度的相关规定,以及借鉴国外优先权制度的实践经验,来探讨我国法律制度中的优先权制度。 论文关键词 法律制度 优先权 债权人 一、前言 优先权制度作为古罗马法上的一项古老制度,是指作为特别债权人基于法律直接规定而享有就债务人的总财产,包括特定动产及不动产价值的优先受偿的权利。在各世界各国的立法中都建立了不同程度的优先权制度,现时我国民法通则物权篇中仍未对优先权制度确认为一项独立的权利,仅以一种特别债权的形式作为清偿债务的顺序。 二、优先权制度的起源和概念 优先权制度起源于罗马法中的嫁资返还制度和被监护人对监护人财产的优先受偿制度,在早期罗马婚姻制度中,由于丈夫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合法取得妻子嫁资的所有权,嫁资返还制度是为了保障妇女在离婚的情况下享有归还嫁资的权利,其相对丈夫的所有债权人享有索要优先权,而被监护人对监护人财产的优先受偿制度则是为防止监护人浪费或毁坏受监护人的财产,针对监护人故意和过失造成受监护人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其针对监护人的其它债权人享有优先受清偿的索要优先权。近代的优先权是指特定的债权人透过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表示或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就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对债务人可查封的财产享有优先于其它债权人的受偿权利。广义上的优先权方面,是指解决在同一物上同时出现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权利时所产生的权利冲突问题,决定那一权利优先于其它权利的享用或取得该物的次序,如优先受偿权、优先取得权等权利,而狭义的优先权方面,则是指特定的债权人基于法律的规定所享有优先于其它债权人受偿债务的权利,如破产费用、职工工资费用等权利。优先权制度是以打破债权平等为原则,其给予特定债权人享有优先于其它债权人的受偿权利,以追求债权人之间的实质性平等,为了保护某一弱势特别法律关系,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为目的。 三、优先权制度的具体功能 某一法律制度的设立,是为了保护国家和社会的某一特定法律关系,在经济进展迅速及社会实际不平等的情况下,优先权制度不但可维护国家和社会利益外,其亦扮演着保障弱势群体利益及其它的法律关系的功能,其具体表现如下: 维护国家与社会公共利益 优先权制度的设立是保护特别债权人的利益,其为了谋求某一特定产业的成长或特定领域的交易安全,具有较强的公益性质,为实现某一特定的社会政策,是一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