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自然保护区立法 论文摘要:建立自然保护区是保护生态环境、生物多样性和自然资源的重要手段。我国开展自然保护区建设工作时间并不长,但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为我国的生态环境、生物多样性和自然资源保护做出了重要贡献。但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飞速进展,也凸显出不少的问题,特别是立法工作的相对滞后,在实践中也给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工作带来了一些困难。本文分析了我国自然保护区的立法现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自然保护区立法的建议。 论文关键词 自然保护区 立法 法律制度 随着人们对人与自然关系认识的不断深化,自然保护区成为了保护生态环境、生物多样性和自然资源的主要手段,也成为一个国家社会文明和环境保护事业的标志。广东省肇庆市的鼎湖山自然保护区是我国建立的第一个自然保护区,自此以后,截止 2025 年底,全国已建立各种类型、不同级别的自然保护区 2538 个,保护区总面积约万公顷。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303个,面积万公顷,分别占全国自然保护区总数和总面积的%和%。有 28 处自然保护区加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与生物圈保护区网络”,有 20 多处保护区成为世界自然遗产地组成部分。 一、我国自然保护区立法现状 20 世纪 80 年代后,我国的自然保护区法律体系趋于完善。1994 年国务院颁布、施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该条例的颁布具有里程碑的意义,为建立现行自然保护区法律体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到目前为止,我国基本形成以《自然保护区条例》等国家立法为基本法,地方法规为重要组成部分的自然保护区,我国已加入的相关国际公约为补充的法律体系。 自然保护区的国家立法 从我国现行的自然保护区国家立法来分析,大致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关于自然保护区的专门立法,其中包括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海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自然保护区土地管理办法》等,这些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是专门以自然保护区为调整对象的立法。它们构成了我国国家层次上的自然保护区专门立法;二是在其他法律、法规中涉及自然保护区的法律规定,如:《环境保护法》、《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等许多法律、法规,应该说这些法律中涉及自然保护区的相关规定是我国现行自然保护区法律体系中的重要构成部分。 自然保护区立法中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