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安全管理规定为了确保房屋安全和使用期限, 确保大厦员工的人身安全
特制订本管理条例
本大厦的房屋所有的人、使用人、管理人等均应当遵守下述规定
一、房屋使用管理1
1 不得改变或损坏原有结构或与其结构垂直连体的房屋基础、承重墙体、梁、柱、楼板等承重结构;不得拆改公共设备设施及共用管线;假如发现此现象及时制止并报告有关主管部门
2 为了进一步保证公共利益及大厦外观干净、统一,业主及客户不得自行将窗户及外墙做任何更改,窗户及外墙不得设有任何突出物及广告标牌,不允许随意加装防盗网
3 禁止在楼板、阳台、露台、屋顶超荷载铺设材料或者堆放物品,在室内增设超荷载分隔墙体;1
4 禁止将原有的房屋中的部分房屋改为生产、餐饮、娱乐、洗浴等经营性用房;1
5 施工隔断墙和摆放家具不得遮挡窗户、空调口以及防火门、消防设备和消防通道
6 业主和客户不得以任何理由破坏屋面、墙面、地面以及室内设施,不允许随意在墙壁、地面上开门挖洞
7 内供水、供电、供暖设备,严禁随意拆动、改装
8 严禁擅自乱接电源线,不允许私自改接用电线路、乱拉电线,不允许私自使用电褥子、电炉子、电热杯等,禁用电器
9 户用电度表及电线设备,因业主及住户自行增加设备而超负荷烧坏电器设备由用户按原价赔偿
0 大厦使用中央空调,原则上不允许各客户另行安装空调设备,如确实需要加装空调机,应当事先取得物业公司同意,空调机应按物业公司统一规划的位置安装,不得破坏楼宇结构,凿坏墙体
1 坚决查处窃电行为,发现窃电者,除按电业局规定罚款外,并通报本人所在单位
2 海文大厦的业主及住户需要装修房屋的,应当遵守《大厦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到项目部办理装修手续,手续不全,不得擅自施工
3 凡因没认真贯彻执行本制度,所造成的损害事故,将严厉追究相关的管理部门、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和行政责任
4 户用电表的修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