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拉葫芦的安全检验及技术操作章程1 吊钩应无裂纹、严重变形和磨损。2 链条应无裂纹、严重变形和磨损。3 起重链条的销子应牢固。4 手拉链条无掉链和滑链现象。5 起重链条无扭结现象。6 轮轴及制动器安全可靠。7 各传动部分应灵活。8 吊挂手拉葫芦的绳索及支架、横梁应牢固可靠。9 使用时,应该先慢慢起升,待起重链条销张紧后,检查各部位应无异常,并试验摩擦片、棘轮、制动器的自锁(刹车)功能是否可靠,然后方可操作。10 倾斜或水平使用时,要注意调整拉链方向,使之顺应链轮方向,防止拉链脱槽或卡链。水平使用时,还应在拉链入口处加垫承托链条。11 起吊前核实重物重量,不得超载使用。12 拉链时应均匀加力,不得猛拉。拉链人数根据葫芦的起重能力决定,起重量在 2t 以下的只用 1 人拉链即可,起重量大于 2t 的可用 2人拉链,如在规定人数内拉不动链条时,应当快速查明原因,排除故障,不可增人猛拉,以免拉断链条,造成事故。13 起吊重物过程当中,如需将重物在空中悬停一段时间,应将手拉链拴在起重链上,防止自锁机构失灵。14 每年应用煤油清洗机件,转动部分要常常加油润滑,但切勿将润滑油渗进摩擦片造成自锁机构失灵。15 清洗、检测、修理后的葫芦应进行空载和载荷试验。16 葫芦应存放在干燥处,防止受潮、生锈、腐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