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持电动工具一般安全使用规定一.规定手持电动工具安全操作要求;适用局属所有手持电动工具作业。二.严格执行“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并执行本项规定。三.各单位应设专人对手持电动工具进行妥善保管,不准存放在易受潮的地方,每季度全面检查 1 次。四.手持电动工具应当由懂安全操作章程的人员操作。五.使用之前应检查电动工具的额定电压与电源电压是否相符并检查各部件,保护措施(尤其是绝缘保护)确认正常方能使用。六.湿手或戴湿手套不准插、拔电源插头和分合电闸开关,合电闸开关时脸要避开可能产生的弧光。七.手持电动工具软电缆线不允许随意接长或拆换,使用中要常常注意电源线的完整,防止破皮漏电,电源线与电动工具之间要实行防止拉托电源插头的措施。八.新装或大修后的手持电动工具,绝缘电阻应当符合“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中的有关规定。九.电源线应采纳橡皮绝缘导线,单相采纳三芯,三项采纳四芯。十.手持电动工具其金属外壳,必须要有可靠的接零,使用时,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或垫绝缘物。十一.在使用中,假如发现电器缺陷,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请电工检测、修理,禁止非电工人员检测、修理电动工具。十二.在特别环境,如容器、油罐、油舱等及其它易产生爆炸、腐蚀气体的场所和湿热、雨雪的环境中使用电动工具,应按特别作业要求实行安全防护措施,专人监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