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动给矿机岗位安全操作章程1 范围本规程规定了选矿厂振动给矿机安全操作内容及要求
本规程适用于选矿厂振动给矿机工岗位
1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合格之后上岗;上岗之前正确佩戴安全帽、防尘口罩、手套等劳保用品
员工着装必须要三紧;女工发辫必须盘在安全帽内,不准穿短裤、高跟鞋、拖鞋
2 在启动振动给矿机前,应检查振动给矿机周围是否有阻碍其运转的障碍物,振动电机是否正常可靠,弹簧有无断裂、螺栓是否松动
3 检查启动设备是否良好,电动机接地是否完好
4 清除振动给矿机溜板上的杂物,以免重负荷启动
5 检查并拧紧各部位螺栓
6 观察振动给矿机的振动是否平衡,运动件无撞击和摩擦的地方
7 给料必须均匀,不能超载或有过大冲击力
8 随时注意振动电动机的温度及异常声响
9 运转中假如发现危机设备安全和人身安全的现象,应用进行紧急停机
10 振动给矿机在运转中的任何大小修理或调整,都必须是切断该机的电源,然后进行
11 振动给矿机运转中严禁在机座底部或运动部件中清理卫生,如需清理必须停机
12 禁止擅自进入下料漏斗处理大块,确需进入矿仓、漏斗处理故障时,上下机台应该先停机,将设备开关拨至零位,并悬挂“有人作业、禁止合闸”警示牌
清理矿仓时,矿仓受料口应加盖板,系好安全带和劳保用品,在有专人监护及良好照明条件下,按自上而下顺序先清除浮矿及松动衬板等后再进行作业,作业结束后将有关设施恢复原位
13 采纳爆破方法处理下料漏斗时,应当由持有爆破证的专业人员负责,并严格执行 GB-6722 的有关法律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