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台(主控室)安全技术规程(1)作业前要对所属设备仪器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应当及时进行汇报并尽快解决。 (2) 工作期间根据煤粉系统工作标准规定严密监视各仪器仪表所显示数据,发现异常及时汇报解决。 (3) 系统停车估计将超过 38 小时的情况下,必须将原煤仓倒空,系统各容器各管道内打扫洁净,并要清扫布袋箱、天园地方、烟囱拐脖等地方。 (4) 细粉仓内存煤粉不许超过 8 小时(烟煤)或者 72 小时(无烟煤)。 (5) 原煤仓内贮煤不许超过 72 小时(烟煤)或者 15 天(无烟煤)。 (6) 停车 38 小时以上(烟煤)或者一周以上(无烟、煤)的情况下,再次起动前必须对全系统进行全面检查。 (7) 运转系统周围一米内 ,禁止有明火存在,空气中煤粉浓度较大时,禁止任何烟火存在。 (8) 在系统喷吹烟煤时,必须要严格执行炼铁作业区高炉喷吹烟煤安全章程规定。 (9)岗位所属的消防器材必须齐全有效。 (10)不允许随意在压力容器和高压电机附近逗留,以防爆炸和触电事故的发生。 (11)在高炉喷吹烟煤生产时,在中速磨附近检查和作业要做好预防和监护,防止氮气和废气导致人员窒息。 (12)在氮气区域作业和检查时必须设专人监护,假如发现心悸、恶心、头痛等症状必须马上撤离现场。 (13)在日常检查行走过程当中要随时检查所有安全栏杆和走梯是否安全可靠,并防止滑跌引起损害。 (14)系统运转过程当中假如设备运转发出异常声音或其它异常现象必须及时汇报尽快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