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救队小队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抢救队小队长是抢救小队在安全生产管理活动当中的第一责任人,根据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一岗双责原则,在矿山抢救队的带领下开展安全检查、安全管理等工作,必须熟练掌握煤矿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专业知识培训、取得矿山抢救队指挥员资格证书。一、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范围1.负责小队的全面工作,带领小队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2.领导并组织小队的学习和训练,做好日常管理和救援准备工作。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1.严格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矿山抢救规程》、《矿山应急救援预案》等煤矿三大规程及矿山抢救队相关管理制度,落实矿山抢救队各项决策安排。2.组织小队战斗员贯彻执行《矿山抢救规程》、《矿山抢救队质量标准化考核法律规范》,并每月进行全面的考核及常常检查各种装备的完好情况。3.狠抓小队战斗员的业务技能培训和岗位练兵,组织全体指战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学习和安全活动。4.带领全小队战斗员仔细严格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建立正规的战备训练工作秩序,及时检查,加强行政管理。5.负责组织全小队队员的日常培训、战备演习、应急值守等工作。三、考核规定1.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第一、二条,每次罚款 200 元;2.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第三、四、五、六条未能按抢救队要求履行,每次罚款 200 元。3.上述规定月底计入当月考核范围以内,月底统一根据队内二次分配考核办法打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