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割焊工操作规定1
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得进行焊、割作业
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得进行焊、割
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的情况,不得进行焊、割
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
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排除危险性之前,不得进行焊、割
气割大型工件时,应将工件放稳、垫牢,防止滚动、翻倒
或火星能飞溅到的地方,在未实行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焊接储存过易燃、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时,必须清除洁净,打开所有孔口方可进行焊接
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实行有效的安全措施前,不准焊、割
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
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实行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11、氧气乙炔瓶要竖放,氧气瓶不得与乙炔瓶同放一处,相距不小于 5m,距离易燃爆炸品和明火距离不少于 10M
12、氧气、乙炔使用压力表及安全阀必须灵活可靠,氧气管、乙炔管无破裂漏气现象
13、 氧气瓶应配全应有的防震胶圈及安全帽盖,在搬运作业中严禁碰撞和剧烈震动,并防止曝晒
如有冻结应用热水加温化冻,不准用火烤
乙炔管使用后要清除管内积水
14、 点火时焊枪口不准对人,正在燃烧的焊枪不得放在工件或地面上
带有乙炔和氧气时,不准放在金属容器内,以防气体溢出,发生燃烧事故
15、 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
16、 焊钳与手把线必须灵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
17、 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地,更不得用钢丝绳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
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更换场地移动把线时应当切断电源
不准手持把线爬梯登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