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燃易爆品管理办法一、易燃易爆品贮存要求:1、贮存场所要符合消防安全条件
如各类物品仓库、贮罐、堆场等建筑物的选址
建筑结构构造、电气设备、防爆泄压、灭火设施等都要满足消防安全要求
2、物品要分类贮存
易燃易爆物品品种繁多,性质不同,贮存时要分区、分类、定品种、定数量、定库房贮存、定人员管理
化学性质或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物品,不准同库贮存
3、物品进、出库要检查验收
4、堆垛衬垫要做到安全、整齐、合理、便于清点检查
做到不超高、不超宽、“五留距”即墙距、柱距、顶距、灯距、垛距
5、保管人员要做到一日二查
发现问题时快速进行处理,消除隐患
二、易燃易爆库房管理“十不准”:1、不准设办公室;2、不准设休息室;3、不准住人;4、不准使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层;5、不准使用碘钨灯;6、不准使用日光灯;7、不准使用电熨斗;8、不准使用电炉子;9、不准使用电烙铁;10、不准使用 60W 以上的灯泡; 三、易燃易爆库房保管必须做到:1、易燃易爆库房、施工场地“一日三查”即上班后、当班中、下班前检查
查码垛是否牢固,查包装是否渗漏,查源是否安全,查库内温度,在雨雪天查是否有雨雪进入库房等
四、易燃易爆库房安全保管制度:1、“五双”制度
“五双”即双人保管、双把锁(匙)、双本账、双人发货、双人领用
2、出入库登记制度
无论何人进出库区都须详细登记
3、安全检查制度
检查有分工,职责明确,记录详细,及时进行整改
4、清点账物制度
保管员每周清点,保卫和物资部门每月清点,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5、严禁烟火制度
进库人员必须交出火种
机动车入库,排气管必须带上火星熄灭器
6、安全操作制度
搬运装卸及堆装爆炸物品必须轻装,轻卸,轻拿轻放,严禁摔损撞击,开箱应使用不会产生火花的工具,并应专门的发放时间内进行
五、装卸易燃易爆物品注意事项:1、在装车、应将车厢内的杂物打扫洁净,防止有残留物
2、搬运时,要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