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害物质风险评估程序1.0 目的 本程序在于全面有效的识别与评估 RSC-MS 产品生産中的物料、供应商和生产过程当中所产生的风险,从而更好的预防、降低和控制可能産生的交叉污染;2.0 范围 适用于公司 ROHS 管理的活动过程、子过程与 ROHS 产品相关之各部门及场所;3.0 定义 无4.0 职责4.1 各部门调查和识别本部门接受的物料、服务或活动过程等所有可能存在的风险,并书面报告给风险评估小组;4.2 管理代表负责召集各小组员对各部门之报告进行评估,制定出所需要的控制措施,并跟进控制措施的完成情况;5.0 作业程序5.1 风险分类1>风险评估小组成立:本公司之风险评估小组为环境推动小组兼任;2>风险评估中风险类别分为三大类:物料风险、供应商/加工商风险、过程风险;3>风险等级分为高风险与低风险两种类型;4>物料风险评估包括:a> ROHS 产品 BOM 所列的物料;b> 生産过程使用之物料;5.2 物料的风险评估1>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被评定为高风险物料; a>有多种物料构成,物料中较易带有受限物质:如 COB、马达等含有多种材料的元器件等; b>为增强某种功能、用途、外观效果等而在物料或制作工艺中有意增加受限物质(需由相关技术人员判定),紧固件中的螺丝/螺母等,因电镀/钝化行业中的三价铬工艺目前不够成熟,多数厂家采纳六价铬处理工艺; c>物料的成份复杂或不纯(需由相关技术人员判定),含有多种成份或成份不清楚,如线材/化工原料等; d>含有回收再用的物料,且难以被追溯;如塑胶制品生产须添加适当之 PBB/PBDE 阻燃剂,假如重新回收使用的塑料中阻燃剂无法衡量或控制,容易造成交叉污染;使 PBB/PBDE 含量超标;2>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物料 被判定为低风险物料; a>间接物料未直接用在产品上,如包裝用的周转容器/工夾具等; b>沒有使用回收再用的物料; c>物料成份组合中沒有混合的机会; d>由单一物料构成,受限制物质影响的几率低;5.3 供应商/加工商的风险评估1>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被评定为高风险供应商/加工商: a>新供应商/加工商或持续一年未有任何 ROHS 产品业务往来的供应商/加工商; b>以往两年物料供应或加工曾经出现过严重的问题; c> 完全沒有 ROHS 概念的供应商;2>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被评定为低风险供应商/加工商: a>在以往供应的两年中都未出现过严重问题的供应商/加工商; b>已经建立了有关 ROHS 产品之管理系统或有关 ROHS 产品的管理体系; c>世界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