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手、司机安全责任状甲方:**项目经理部乙方:**1、乙方必须持证上岗,持有劳动厅或公安机关签发的合法操作证或驾驶证;2、乙方保证严格根据安全操作章程和相关的安全操作(驾驶)的法律、法规操作机车,不准酒后驾驶开机;3、乙方接受上级和项目的安全管理,积极主动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学习;4、行车之前后要始终注意认真检查机车的发动机、传动系、转向系、制动系、以及各种仪表、轮胎、灯光是否正常;5、发动机启动前和操作开始前应发出信号;6、自卸车在卸料时,应当注意上方有无障碍物,卸料完毕应当立即放下车厢才能行车;7、起重机械应当注意起吊物件下始终不能有人;8、有回转机构的机械应当注意回转区域下不能有人,回转作业时应尽量放慢速度;9、装载机、挖掘机和推土机等在停机前应将铲斗放回地面;10、洒水车在前进后退的过程当中,要特别注意保障周围民工安全;11、严禁强行操作机械进行超负荷作业和严重超载行车;12、严禁任何机手、司机将机车交给他人尤其是无证人员操作(驾驶)。13、车辆、机械前进后退时,要注意保障前后左右人员的安全。14、在高压线下或高压线旁工作时,要注意车斗升高或机械臂升长升高必须与高压线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万一车辆机械触电,要么设法通知电力部门关闸断电,要么开车开机脱离,要么双脚跳离,绝不可单脚着地下车下机离开。15、对自身安全隐患要及时纠正,发现旁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指出并协助消除,对自己不能处理的隐患,要及时向上级领导和项目安全员反映。16、对自身过失造成的违章和事故负责,并同意接受工程处和项目的相应处罚;对司机、机手的个人处罚,不能免除或者减轻项目对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甲方: 乙方:签定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