架线式机车司机安全技术操作章程一、一般规定第 1 条 经过安全和本工种专业技术培训,通过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 2 条 熟悉架线式机车的构造、工作原理、各部件的名称和作用,了解设备的维护保养知识
第 3 条 熟悉运输系统及运输道路
二、操作准备第 4 条 开车前认真检查各部连接螺栓齐全与否、完整、紧固,砂子、润滑油贮存是否足够,闸、灯、警铃、受电器是否完好,温度是否正常,磨损零件是否超限
第 5 条 合上电源,开灯、响铃、松闸,作向前向后试运转
第 6 条 检查控制手把和换向手把在向前、向后位置是否转动灵活
位置正常,闭锁可靠
三、正常操作第 7 条 行车先发信号,确认其方向后松闸,拨准换向手柄,控制器手柄只能从一个位置加到另一个位置,其间隔为 2-3 秒,绝不允许一下滑行几个位置或停留于两位置之间,尽量不带电阻运转
第 8 条 控制手柄在第一位置若机车原地不动时,允许将手柄移到下一位置,这时假如机车还未开动,必须快速将手柄转回零位,查明原因,消除故障方可开车
第 9 第 运转中禁止将头和身体探出车外,严禁打开电气设备的盖子,严禁飞车扳道或做与驾驶无关的事,如遇意外发生,必须返车修理
第 10 条 随时掌握道路情况和设备性能,观察有无用矿灯发送的紧急停车信号,严禁通逆向电流来使电机反转以停止机车
改变方向行车时,必须在机车停稳后进行
第 11 第 行车时,机车必须在列车前端,遇视线不清,道路不佳,巷道内有行人,弯道、过岔、经巷道口、坡道等必须打铃减速,严禁放飞车
第 12 条 两机车或两列车在同一轨道同一方向行驶时,相互必须保持小少于 100 米距离
运人时车速不大于 3 米/秒,运炸药雷管时不超过 2 米/秒
第 13 条 遇道路情况不好需撒砂时,应在启动和加速期内进行,禁止在车轮空转和滑行时撒砂,撒砂时应将手柄退回零位再逐步启动
四、停车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