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舍、校产安全管理条例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学校校舍校产的安全及管理,保证教学科研及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防止校舍的损坏及校产流失,特制定铜堡初中校舍、校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学校办公室是校产的管理部门
在校领导的统一领导监督下
学校校产的购置,管理,调配,检查、报废,一律由办公室办理
第二条、所有校产必须办理固定资产入帐手续
固定资产帐定期和各小组保管帐及实物对比,发现问题时快速进行处理
固定资产帐定期向学校上报
第三条、全校各部门要在校产的保管,使用,维护,报废的全过程当中,坚持勤俭办学的原则,加强计划,技术和经济管理,充分发挥校产的效益
第四条、围墙、大门、楼房内墙、外墙、教室门窗、屋顶等为校舍安全管理范围
检查时间为每周 1 到 2 次
要有详细的记录(时间、检查内容、发现的问题,解决的方法)
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解决,及时向校领导和相关部门汇报
第五条、各部门不得将固定资产随意转移,不得擅自将固定资产转借外单位使用,确需转借或租借的,经校长审批
第六条、在用固定资产有下述情况的可由使用部门向学校提出申请报废,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1、使用期满,且已丧失使用效能
2、技术落后无继续使用价值
3、虽使用期未满
但维修费用过高,无修复价值的
4、自然 灾害或人为原因损坏无法修复的
5、设备确已丢失
经批准报废的设备,由学校统一处理,收回残值交财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