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宁县地震应急方案武宁县地震应急预案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防震减灾是一项特别性的社会公益事业,关系人民生活财产安全,关系社会经济进展和稳定大局
为了快速、有序、高效、恰当地实施防震减灾应急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江西省防震减灾条例》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赣府发[2001]15 号)精神,结合武宁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地震基本烈度 6)的省级重点设防区内,是江西省 37 个地震重点监视御区(县)之一,必须把防震减灾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来抓
第三条 地震应急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原则;落实预备、紧急处置、分部门负责并协调一致原则;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原则
第四条 破坏性地震发生后,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参加地震应急工作的义务
驻县部队和人民警察部队是地震应急工作的重要力量
第二章 应急机构第五条 为加强我县防震减灾工作的领导,成立武宁县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
县内若发生中等以上破坏性地震后,则自动转为武宁县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直接领导灾区的抗震救灾工作
主要职责是:(一)执行县委、县政府关于抗震救灾的各项命令;(二)组织部署县抗震救灾专业队伍实施抢救工作;(三)掌握灾区乡镇指挥部机构的运作、领导、指挥、协调和指导工作情况;(四)下达各类救灾物资的调配供应计划;(五)必要时设立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作为县指挥部的派出机构,具体负责灾区现场抗震救灾的组织、指挥协调和指导工作;(六)协调指挥部下设各工作组的工作
第六条 县科技局是县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办事机构(办公室)
其主职责是:(一)传达落实县指挥部的命令和决策;(二)处理县指挥部地震应急日常工作;(三)协调、督察各部门和地震灾区乡镇政府的应急工作;(四)收集、汇总和上报抗震救灾的有关情况,并负责草拟灾情简报与对外发布工作;(五)组织抗震救灾的宣传报道工作;(六)负责震情监测预报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