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体分析员安全操作章程第 1 条 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第 2 条 必须熟悉色谱仪的结构、性能
第 3 条 使用之前检查仪器各气路、电源、设备,确保完好
第 4 条 开动记录仪,进行基线调零和记录调零
第 5 条 用适量的标准气体标定仪器的灵敏度,求出定量校正值
第 6 条 采纳六通阀进样,每种样品分析 2 次,取平均值
如偏差较大应重新进样分析
第 7 条 零点漂移、噪间电平、灵敏度等出现异常时,停止气体分析,查找原因,故障排除后对仪器的灵敏度重新标定
第 8 条 氢火焰检测器必须用 99
9%或 99
99%高纯度载气,且其中不含其它污染物
第 9 条 配制溶液比例要适当,溶解强碱时不能用手触摸,稀释硫酸必须将酸慢慢倒入水中
第 10 条 化验室温度不低于 18 摄氏度,分析过程当中的室温要保持不变
第 11 条 停机时,应该先关闭色谱仪的电源,各旋钮打到初始位置,然后关闭空气发生器电源,过 15 分钟后再关闭氢气,最后关闭载气
第 12 条 分析气体要做详细记录,结果及时汇报有关领导
本工种存在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第 13 条 本工种存在危险因素是:通风不良人感到不适
第 14 条 保证良好的通风,气体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