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答辩论文工作实施详尽细则试行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论文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毕业论文是教学计划实施过程中的一个极其重要的环节
为确保电大中国语言文学类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工作法律规范、有序地进行和毕业论文工作的质量,重庆电大教学处根据“中央电大人才培育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撰写毕业论文的目的与意义毕业论文是综合考查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一个重要手段,也是学生在校学习情况的综合性总结
组织学生撰写毕业论文,目的在于系统地检验学生的学习成果,考查学生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并培育学生的专业讨论素养,使学生的专业素养得到提升
二、毕业论文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一)市电大成立毕业论文工作指导委员会,负责全市中国语言文学类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论文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文法部负责毕业论文工作组织实施并指定老师负责具体工作
毕业论文指导委员会成员主 任:潘茂桂(副校长、副教授)副主任:彭学杰(教学处处长、副教授)、吴海东(教务处处长、教授)、彭 丽(教学处副处长、副教授)委 员:高文浩(文法部主任、副教授)张万仪(教 授)肖兰英(副教授)王晓君(讲 师)张雪梅(讲 师)阳 雯(助 教)责任老师:张万仪毕业论文工作指导委员会的职责:1.负责审定并颁布毕业论文工作实施细则;2.负责毕业论文工作全过程的质量监控;3.负责处理毕业论文写作、指导、评审或答辩过程中的争议事项
市电大专业责任老师职责:1.根据中央电大下发的“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育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集中实践环节教学工作实施意见”,制定重庆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本科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论文工作实施细则,报学校毕业论文工作指导委员会审定;2.负责对分校(工作站)的专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