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风的安全操作章程(1)下井前要检查所使用的风表是否完好并携带皮尺、温度计、手表或秒表和记录表格
(2)主要巷道中的测风工作应在专门的测风站内进行;无固定测风站时,则应在断面规整、完好,前后 10m 内无杂物及拐弯的临时测风站内进行
(3)采煤工作面的风量应在回采工作面机巷或回风巷中测定
(4)掘进工作面应测定迎头风袋出口风量及该掘进面总回风量
二、测风站的设立及管理(1)主要测风地点应建立固定的测风站
测风站长度不得小于 4m,其四壁应光滑、规整,前后 10m 内无拐弯
(2)临时测风站应建立在断面规整、完好,前后 10m 内无杂物及拐弯的地点
(3)所有测风站都必须挂牌管理
三、风量测定的注意事项(1)风表选择:要根据测风地点风速情况,按测量风速的范围选择高、中、微速风表
(2)风表移动路线:根据巷道断面情况,对于大、中、小断面巷道分别用八线法、六线法、四线法的风表移动路线
(3)每次每个点测定次数不得少于 3 遍,每 2 遍的读数误差不得超过 4%,否则必须重新测量;每次测定结果取 3 遍的平均值
(4)测风时,风表一定要与风流方向垂直,移动风表要匀速
测风开始前应关闭风速计数器,将指针回零,待风表运转 30s后,再打开计数器开始测量风速,每遍测定时间为 60s
(5)每次风速测定完后,对测定数据要及时计算,若相差过大则要查明原因,并向区长或技术人员进行汇报情况
四、测风制度(1)每旬对全矿井所有用风地点进行 1 次全面风速测定,个别地点应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测定次数
每次测风结果都要填写在测风地点的记录牌上和原始记录、地面测风记录上
记录内容包括:断面积、风速、风量、温度、甲烷浓度、二氧化碳浓度、测风工姓名、测定日期
(2)每旬测风的数据,要通过通风旬报报矿生产科、技术科、安监站、矿长、总工程师;每月要将三旬旬报一次性报集团公司,报送前要经矿总工程师批阅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