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漆作业安全要点1
浸涂作业场所不应设在低于周围场地的低洼处
涂漆作业的厂房一般采纳单层建筑
涂漆区如布置在多层建筑物内,宜布置在建筑物上层
如布置在多跨厂房内,宜布置在外边跨
涂漆区内及入口处附近禁止明火和产生火花,应有严禁烟火的安全标志
涂漆作业房间的门应向外,而且室内应留有不小于 1
2m 宽的通道
与涂漆区相邻厂房之间的隔墙应为密实坚固的非燃烧体
隔墙上的门亦应是坚固的非燃烧体,并且有密封措施和自动关闭装置
涂漆区附近应放置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查,保持有效状态
涂漆区内一般不设置电气设备
如必须设置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的有关规定,实现电气整体防爆喷漆区的电气接线和设备应当符合爆炸危险场所 1 区的有关规定
同时不得引入非防爆的临时电气设备
任何位于喷漆室或喷漆房外附近规定的危险区域的电气接线和设备应当符合 2 区爆炸危险区域的有关规定
正在进行喷涂作业的喷漆区不应使用任何便携灯
如喷漆区内无法用固定灯具照明的区域,在使用便携灯具时应当符合 1 区的要求
喷漆室应是一个完全封闭或半封闭的、具备良好机械通风和照明设备的、专门用于喷涂涂料的房间或围护结构体
室内气流组织能防止漆雾、溶剂蒸气向外逸散,并使其集中安全引入排风系统
喷漆室应有使用单位会同设计单位(或选用单位)和制造厂在各项设计性能指标检验和性能检测齐全的竣工验收资料
喷漆室应每年至少进行 1 次通风系统效能技术测定和电气安全技术测定,并将测定结果记入档案喷漆室应当设置安全通风装置和去除漆雾装置
大型喷漆室除应配置排风系统外,还应配置送风系统
喷漆室所在建筑物应当根据相关规定配置足够自动或手动灭火装置或灭火器,连续喷漆作业中的大型喷漆室、流平室、供调漆室应设自动灭火系统
大型喷漆室宜设置多点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其报警浓度下限值应调整在所监测的可燃气体浓度(体积)爆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