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铁厂材料备件计划申报管理制度1 目的法律规范全厂各车间的材料备件计划的申报程序和管理办法,使其计划申报流程清楚,相互之间责任明确,高效能满足各车间的生产所需。2 使用范围炼铁厂各车间所申报的材料备件计划。3 材料备件计划申报要求3.1 各车间在申报材料备件计划时,根据生产、计划执行与车间库存的材料备件情况,要有依据、有核算进行编制,力求准确、全面。要本着实事求是、物尽其用的原则,杜绝浪费现象,减少库存资金,并确保本单位材料与备品备件计划符合工程和维修生产需要。3.2 在编制计划时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填写物资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技术要求、供应时间和地点等。各车间所申报的材料计划中,所申报的材料必须附准确的计量单位,如:钢材、油脂、石棉板等材料单位必须为公斤、吨,不得用根、捆、桶、卷等计量单位。3.3 主要材料备件或大型的材料备件在申报计划时,必须注明上次更换的日期和下次使用的日期,以便设备科根据寿命管理原则合理利用资金申报材料备件计划。3.4 各车间所申报的备件计划,图纸由设备科专业技术人员绘制和查找,并附到材料备件计划中。3.5 根据公司新《招标管理办法》的要求,为了进一步提高个人在工作当中的效率,确保备件及时供应,要求将通用备品备件(水泵、皮带机、行车、电葫芦等备件)计划按季度上报,因此,厂各单位在每年的 2 月 10 日前、5 月 10 日前、8 月 10 日前、11 月 10 日前分别上报二季度、三季度、四季度和下年度一季度的通用备品备件计划。3.6 根据炼铁厂 2025 年 11 月 21 日下发的《材料备件管理流程与考核办法》规定,设备科每月 20 日前将材料备件计划交总计划员的要求,要求各单位需在每月的 10 日前将本单位下月所需要的材料备件计划交于设备科相关技术人员审核,各车间申报计划一式两份,由车间主任和设备主任签字报设备科。月度计划必须以文字版和电子版两种格式申报。3.7 特别急需的材料备件计划执行计划执行炼铁厂 2025 年 11 月21 日下发的《材料备件管理流程与考核办法》的相关规定,也以文字版和电子版两种格式申报;3.6 材料备件计划审核3.6.1 审核程序区域组长 设备主任 车间主任 设备科专业技术员 计划员 设备科长 设备厂长 总计划员3.6.2 专业分为:机械类、电器类仪表类、自控类、液压类3.6.3 专业审核负责人及其责任机械类负责人:负责审核厂下属各单位所申报的机械类材料备件的名称、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