煅烧生产系统安全操作章程1、本规程适用于石油焦破裂、输送给料、回转窑及冷却循环水系统、煅后焦输送及其附属设备、除尘系统和电气控制设备等生产作业。2、岗位运转人员必须熟悉本岗位的生产作业章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书上岗。上岗作业,必须根据安全生产的防护要求穿戴劳保用品,严禁损坏劳保用品以及公共安全保护设施。3、从事系统启动、运转控制、设备维护、故障处理、系统停车等作业时,必须要严格执行《石油焦煅烧生产作业章程》的相关规定,严禁违规违章作业。4、系统启动运转前的安全检查: (1)启动回转窑及其附属设备前,应对窑头、窑尾、沉灰室、下料溜管、天然气管(阀)、冷却机、收尘系统、煅后输送系统、仪器仪表等设备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运转的技术要求。 (2)对大窑内衬、大窑主体、各次风量风机、设备润滑点(网)、设备冷却点(网)配套附属设备进行检查,必要时应单独试车,确认符合安全运转的技术要求。 (3)检查主要设备及电气系统,确认无异常。确认天然气系统完好及其压力和质量适于安全燃烧。5、天然气点火操作安全要求: (1)打开天然气放散阀吹扫天然气喷嘴管路 10~15 分钟,确认合格之后关闭放散阀,准备点火。 (2)点火时应将蘸有煤油的火把伸入窑头,置于天然气喷嘴下端,然后缓慢开启窑头天然气截止阀。点火后,调整好火焰大小。 (3)调整窑头负压为-5Pa---15Pa,调整天然气压力为 0.1Mpa。 (4)若点火后,烘窑期间发生熄火,必须快速关闭窑头喷嘴阀门,调整窑头负压为-15Pa 至-35Pa 抽排 5-15 分钟后,再重新点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