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防止瓦斯积聚、引燃的措施 瓦斯爆炸是威胁井下矿工的生命安全的重要事故,如何做好瓦斯的管理,成为每个煤矿必须落实的问题,也是煤矿安全中必须面对的问题。一、防止瓦斯积聚的措施:① 加强通风。主要通风机禁止带病运转;合理分配井下供风地点风量,保证井下涌出的瓦斯及时冲淡并排出井外;巷道贯穿必须要严格执行《规程》中有关规定;掘进禁用扩散通风;临时停施工场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悬挂警示牌,禁止人员入内。停风区内瓦斯达到 3%时,不能立即处理,必须在24 小时封闭完毕;对不用的盲巷、废巷要及时封闭;井下风机不等随意停开,因停电、检测、修理等停止的局扇,开启前,首先应当由瓦检员检查风机开关附近 20 米范围以内的瓦斯,停工区瓦斯符合要求后方可由风机工重新起动局扇;加强风机管理,风筒吊挂平直、风筒断开应当及时接好,破口处应当及时缝补,井下不能及时缝补的风筒应拿上地面进行修补;工作面风筒口末端距工作面不准超过5 米;② 加强瓦斯检查制度的落实。采掘面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瓦斯检查做到实时用甲烷检测报警器监控瓦斯含量、井下瓦斯牌板、瓦检员记录本、瓦斯报表三对口,杜绝空班漏检和瓦斯超限作业;③ 加强瓦检员安全培训工作,提高其自身素养,避开或减少工作面的失误。④ 遇到瓦斯积聚,现场处理主要从通风上入手,具体办法由引导主风流从瓦斯积聚处通过的方法排除瓦斯积聚、利用局扇风排除瓦斯积聚;⑤ 遇到瓦斯积聚,使用局扇排放瓦斯积聚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不得一风吹。⑥ 入井人员必须佩戴自救器。二、防止瓦斯引燃的措施① 加强明火管理。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烟用具下井;禁止井下打开矿灯;井口及主扇机房周围 20 米内禁止使用明火;② 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九不放、五禁止放炮管理制度;炮眼深度,封泥的长度及材料应当严格执行《规程》中有关规定;处理卡在流煤眼的煤矸快速进行处理瞎炮应当严格执行《规程》中有关规定;③ 消除电火花。井下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要有接地保护、漏电保护、过流保护;电气设备必须防爆性能完好,发现失爆,必须当天处理完毕;④ 防止静电火花。严禁井下穿化纤衣服作业。⑤ 严格防范摩擦火花的产生。做好设备使用和检测、修理保养工作,防止机械摩擦产生火花而引爆瓦斯。只有做好瓦斯管理,才能从根本上保护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才能在一通三防上更进一步,为煤矿的长治久安打下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