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XXX 部门编制 20XX 年 XX 月 XX 日爆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项目建设期的爆破作业安全管理,法律规范爆破作业施工程序,防止事故的发生,制定本管理规定。第二条 本项规定适用于炼油项目建设期所有相关单位。第二章 爆破作业管理规定第四条 爆破作业必须遵守《爆破安全规程》GB2025-0503。第五条 爆破单位必须具备合法的企业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第六条 爆破作业前必须持有经公安机关审查批准的《爆破作业审批表》。第七条 爆破工程,必须严格根据经爆破单位领导人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单项安全技术方案施工。第八条 爆破作业人员(包括爆破员、爆破器材保管员、安全员和爆破器材押运员)须经专门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公安部门发给的有效安全作业证后,持证上岗作业。第九条 每次作业前必须按要求正确填写《爆破作业许可证》。第十条 施工之前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全面检查各项施工准备,进行技术、安全交底和安全教育,使安全管理在思想、组织措施上得到落实。第三章 爆破作业管理规定第十一条 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好安全帽、穿工作鞋。第十二条 现场设备、设施、安全装置、工具、劳保用品须常常检查,确保安全使用。第十三条 钻眼工按设计的孔网尺寸进行钻孔,其深度、角度应当符合要求,严禁在残眼上打孔。第十四条 炮孔钻好之后,要进行验孔,对不合格的炮孔要补钻。第十五条 采纳药壶爆破法,若要分次扩壶,用硝铵类炸药时,每次爆破之后,应经过 15 分钟才允许重新装药。第十六条 爆破员按设计的单孔装药量和所用的雷管段数进行装药,装好药后孔口要用炮泥堵塞密实。第十七条 电爆网路一般采纳串联网路,各接头要绝缘处理,网路形成后要导通,起爆前要将母线短路。第十八条 按设计要求,炮孔口若要覆盖则应防止损坏起爆网路,避开电爆网路短路,覆盖后必须重新导通检查。第十九条 联结导火索火雷管,必须在专门房内加工。房内不准有电气设备,无关人员不得入内。第二十条 切割导火索或导爆索,必须用锐利小刀,禁止用刀剪断或用石器、铁器敲断。导火索长度不得小于 1m,导爆索禁止撞击、践踏。切割导火索或导爆索的台桌上,不得放置雷管。第二十一条 加工起爆药包,只许在爆破现场于爆破前进行,并按所需数量一次制作,不得流成品备用,制作好的起爆药包应专人妥善保管。第二十二条 装药要用木竹棒轻塞,严禁用力抵入和使用金属棒捣实。禁止使用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