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施工管理规定为了进一步保证施工区人员、设备的安全,保证工程顺利进行,防止爆破事故的发生,法律规范爆破施工,特制定本项规定。 一.作业人员的职责和管理1、建立爆破施工安全管理机构 成员由主管爆破施工负责人、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爆破员、安全员及火工品仓库管理人员组成;2、从事爆破工作的人员必须符合爆破安全规程相关规定的要求 (1)从事爆破工施工的主要人员,应经过爆破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相应的作业证书; (2)爆破员应当由经过专业知识培训、考试合格并取的公安机关颁发的作业许可证的人员担任; (3)安全员由取得爆破安全管理员资格证书或爆破工程技术人员作业证的人员担任负责爆破安全施工的安全员; (4)仓管员由经过专业知识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公安机关颁发的仓管员证的人员担任。3、爆破施工主要负责人的职责 (1)主持制定爆破工程的全面工作计划,并负责实施; (2)组织爆破业务、爆破安全的培训工作和审查、考核爆破工作人员与火工品管理人员; (3)监督本单位爆破工作人员执行安全规章管理制度情况; (4)组织领导爆破工程的设计、施工及总结工作,并制定爆破施工安全操作细则及相应的管理条例; (5)参加本单位爆破事故的调查与处理。4、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的职责 (1)负责爆破工程的设计和总结,指导施工; (2)制定爆破安全的技术措施,检查实施情况; (3)负责制定盲炮处理的技术措施,进行盲炮处理和技术指导; (4)参加爆破事故的调查与处理。5、仓管员的职责 (1)负责制定火工品仓库管理细则; (2)负责炸药和雷管的验收、发放、退库、统计,并认真做好记录工作; (3)对无“爆破员作业证”的人员有权利进行拒绝发给火工品; (4)及时统计上报质量可疑及过期变质失效的火工产品; (5)检查库区安全情况、消防设施和防雷装置,发现问题,及时进行上报处理。6、爆破员的职责 (1)保管所领取的火工品,不得遗失或转交他人,不准擅自销毁和挪作它用; (2)根据爆破指令单和爆破设计法律规范进行爆破作业; (3)爆破之后检查工作面,发现盲炮和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及时进行上报或处理; (4)爆破结束后将剩余的爆破器材如数退回爆破器材库。7、安全员职责 (1)督促爆破员、保管员、押运员及其他作业人员根据《爆破安全规程》的要求进行作业,制止违规违章指挥和违规违章作业,纠正错误的操作方法; (2) 常常检查爆破工作面,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处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