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及工作场所安全要求1.为生产需要所设的坑、壕和池,应该有围栏或者盖板。2.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和废料的堆放,应该不阻碍通行和装卸时候的便利和安全。3.厂院应该保持清洁。沟渠和排水道要定期疏浚。垃圾应该收集于有盖的垃圾箱内,并且定期清除。4.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假如有损坏或者危险的象征,应该立即修理。5.电网内外都应该有护网和显明的警示标志(离地二点五米以上的电网可不装护网)。6.工作场所应该保持整齐清洁。7.机器和工作台等设备的布置,应该便于工人安全操作;通道的宽度不能小于一米。8.升降口和走台应该加围栏。走台的围栏高度不能低于一米。9.原材料、成品和半成品的堆放要不阻碍操作和通行。废料应该及时清除。10.地面、墙壁和天花板都应当保持完好。11.常常有水或者其他液体的地面,应该注意排水和防止液体的渗透。12.在易使脚部潮温、受寒的工作地点,要设木头站板。13.排水沟渠应该加盖,并且要定期疏浚。14.工作场所的光线应该充足,采光部分不要遮蔽。15.工作地点的局部照明的照度应该符合操作要求,也不要光线刺目。16.通道应该有足够的照明。17.窗户要常常擦试,启闭装置应该灵活;人工照明设备应该保持清洁完好。18.对于和取暖无关的蒸气管或者其他发散大量热量的设备,应该采纳保温或者隔热的措施。19.通风装置和取暖设备,必须要有专职或兼职人员管理,并且应该定期检测、修理和清扫,遇有损坏应该立即修理。20.工厂要供给工人足够的清洁开水。盛水器应该有龙头和盖子,并且要加锁;盛水器和饮水用具应该每日清洗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