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设备安全管理法律规范一、电气安全运转安全管理1、电气操作人员必须要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77]水电生字第 13 号)的有关规定。2、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季节性特点,做好电气安全防预和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消除。3、现场要备有安全用具、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等,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保养。4、电气设备要有可靠的接地装置,防雷防静电设施必须确保完好无损,每年进行定期检测。5、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持有电工作业操作证书的人员担任。6、电气人员上岗,应当根据相关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和正确合理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气工具。7、变、配电所必须制定符全现场情况的运转规程,电气值班人员的职责必须在现场运转中有明确规定。8、运转人员必须要严格执行操作票、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等。9、高压设备无论是否带电,值班人员不得担任移开或越过护栏进行工作,若需要必须移开时,须有人在现场监护,并符合设备不停电的安全距离。10、雷雨天气,需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巡视人员必须穿绝缘鞋,并不得靠近避雷装置。11、在高压设备和大容量低压总盘上倒闸操作及在带电设备附近工作时,须由两个人执行,并由技术熟练的人员担当监护。12、供电单位预用户联系进行有关电器倒闸操作时,值班人员须校对无误,并将联系内容、时间和联系人姓名记录在案。13、电炉变压器的检测、修理工作应当由值班电工负责,检查线路、次数和检查内容应在电气巡检制度中明确规定。14、要定时抄录电流、电压、功率、变压器上层油温、冷却系统各点温度、油压等相关内容,加强综合分析。15、变压器油冷却系统的油压,必须大于水冷系统的水压 0.05-0.1 兆帕。 二、电气设备检测、修理安全管理1、电器检测、修理必须执行电气检测、修理工作票制度。工作票由指定签发人签发,经工作许可人许可,办理工作逊克手续后方可作业。2、不准在电气设备、供电线路上带电作业,停电后应在电源开关处加锁和拆下熔断器,同时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等标识牌,工作未结束或未得到许可,不准任何人随意拿掉标识牌或送电。3、必须带电检测、修理时,应经主管电气的工程技术负责人批准,并实行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应当由有带电作业经验的人员担任。4、在停电线路和设备上装设接地线前,必须放电、验电,确认无电后在工作地段两侧挂接地线,凡有可能送电倒停电设备和线路工作地段的分支线,也要挂接地线。5、停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