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车间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为了进一步确保系统检测、修理期间安全、法律规范用电,提高专业用电管理水平,根据冬季天气凝冻、多雨、湿度大特点,特制定本项规定
1、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 5 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 50KW 及以上者,用电单位需编制用电方案到电气车间办理“用电申请单”
用电单位负责人持电气车间签发的“用电申请单”到班组方可办理接线手续
2、严格电气停送电操作票证管理,严禁先作业后办证或使用过期票证
3、停电后,应在电源开关处上锁和下熔断器,同时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等标示牌,工作未结束或未得到许可,任何人不准随意拿掉标示牌或送电
4、检测、修理作业现场要保证漏电开关、电缆、用电器具完好
临时用电的配电器必须加装漏电保护器,其漏电保护的动作电流和动作时间必须满足上下级配合要求,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一机一闸一保护
每台用电设备必须要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严禁用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 2 台及以上用电设备
5、临时用电的单相和混用线路应采纳五线制,不超负荷使用
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箱、盘要有防雨措施,且配电箱、盘金属外壳必须用黄绿相间专用接地线与现场接地支线连接,接地线截面不小于 2
5mm2的绝缘多股铜线
箱门必须能牢靠的关闭上锁,开关距地面不得低于1
用电线的装、拆必须由电工负责作业
6、临时用电缆线路横穿道路时要有可靠的保护措施,保护管应固定牢固
严禁在树上或脚手架上架设临时用电线路,严禁用金属丝绑扎
7、放置在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箱应挂设“已送电”、“已停电”等标志牌
8、电焊机接线要法律规范,电焊把线就近搭接在焊件上,把线及二次线绝缘必须确保完好无损,不得将裸露地线搭接在装置、设备的框架上,不得穿过下水或在运转设备(管线)上搭接焊把线
9、行灯电压不得超过 36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或塔、釜、罐、槽等金属设备内作业的临时照明灯电压不得超过 12V,严禁使用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