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生产中的火灾危险性石油及其产品自身以及在其生产过程当中,都存在着特别大的火灾危险性
1 石油火灾危险性1
1 石油的易燃性 石油及其产品都具备较低的闪点、燃点和自燃点,具备比煤炭、木材等物质易燃烧的特性
其闪点、燃点和自燃点越低,越容易燃烧,危险性越大
2 石油的易爆性 石油及其产品的蒸气在空气中达到爆炸极限时,遇火即能爆炸
下限越低,爆炸危险性越大
着火过程当中燃烧和爆炸又往往交替进行
空气中石油蒸气浓度达到爆炸极限时,遇到火源,就会发生爆炸,然后转为燃烧
超过爆炸上限时,遇火源先燃烧,待浓度下降到爆炸极限时,随即会发生爆炸
3 石油的易沸腾突溢性 含水石油和重质石油产品在油罐中燃烧时,有时候会引起油品的沸腾和突溢喷溅,造成燃烧的油品大量外溢,甚至从罐中猛烈喷出,形成的火柱可高达 70-80 米,火柱喷射距离顺风向可达 120 米远
这样不仅容易造成人员伤亡,而且由于火场上辐射热大量增加,容易延烧临近的油罐,扩大灾情
4 石油的热膨胀性 石油及其产品的体积随温度上升而膨胀
盛装油品的容器,若靠近高温或受日光爆晒,会因油品受热膨胀破裂,增大火灾危险程度
火场及其附近的油桶受到火焰辐射热的作用,如不及时冷却,也会因膨胀爆裂增加火势,扩大灾害范围
2 天然气火灾危险性2
1 燃烧性 天然气在火源作用下,空气中能够产生剧烈的燃烧,并出现火焰
天然气燃烧无物态变化,燃烧速度快,放出热量多,火焰温度高、辐射热强,因而危害性大
2 爆炸性 天然气泄漏在大气中,形成爆炸性混合物时,遇火源即发生燃烧或爆炸
若容器或管道中已经形成了爆炸混合物气体,那么此时遇火源发生的燃烧或爆炸危险性更大
3 扩散性 天然气能以任何比例与空气混合
比空气轻的天然气组份逸散在空气中,易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顺风漂移,遇火源即爆炸蔓延;比空气重的天然气组份若发生泄漏,就漂流在地面、沟渠、厂房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