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火灾治理方案及安全措施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提前预防、贯穿全程、关键落实的安全理念,进一步强化员工的安全意识,法律规范人的不安全行为,结合矿井的实际情况制定矿井火灾治理方案及安全措施。一、 成立防火领导组组长:杜强副组长:温海、邢茂成组员:唐全、赵玮、彭振明、王彦军、刘宝平二、 火灾治理方案:由一通三防科负责每周对矿井采空区的永久密闭、采煤工作面的上隅角、回风巷、和可能发热的地点检查 1 次,对采空区内外压差进行测定,并建立管理台帐。回采工作面回采结束后 45 天内必须撤出一切设备、材料,一通三防科必须在一周内提出封闭设计,报总工批准审核。根据设计要求选好密闭位置,对采空区进行防火密闭。回采工作面回采结束后,一通三防科提前备齐封闭所用的材料。构筑密闭全部符合《大同煤业公司通风设施建筑标准》要求,必须留三管一注孔,全部密闭工作要求 10 天内完成。设置栅栏、警标、牌数、并编号管理。地面消防水池必须常常保持足够的水量,由机电科责成专人管理。井下机电硐室、火药库、绞车房进风口等地点必须设置消防栓。一通三防科每周对全矿井的消防供水系统检查 1 次,对查出的问题快速进行处理,严禁出现设施不全和跑冒、滴、漏等现象。采掘工作面、上下顺槽和其他巷道及时将浮煤清理洁净,严禁在 2 平方米的范围以内有厚度超过 30 毫米的浮煤堆积。皮带运输机必须采纳阻燃皮带,必须安设有防止皮带输送机打滑,堆煤、跑偏、烟雾、升温、撕裂等综合保护装置,机电可要责成专人定期检查维护,确保系统正常运转。井下电缆必须选用取得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阻燃电缆。炮眼必须用炮泥充填,充填长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严禁用煤粉及其它易燃物充填炮眼,严禁不充填炮眼。放炮用完的火工品必须当班交回火药库,严禁乱仍乱放。井上下配置的消防灭火器材,由使用单位管理,发现损坏、失效、欠缺的器材及时更换补充。三、 防火安全措施防止外因火灾的产生及蔓延所有井下人员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品入井,井下禁止用灯泡和电炉取暖;严格井下机电设备管理,所用机电设备必须采纳防爆型或防火花型;严格爆破安全管理,按矿井瓦斯等级使用规定的安全可靠的炸药和雷管,并严格执行放炮的有关规定。煤矿井下巷道和硐室内不准存放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用过的棉纱、布头和油纸等也必须放在盖严的铁桶内,并有专人定期送出地面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