砌矸石带工安全操作章程一、上岗条件第 1 条 砌矸石带工应熟悉作业章程内容,掌握垒砌矸石带的有关规定,经过专业知识培训、考试合格之后,方可上岗作业。二、安全章程规定第 2 条 在垒砌前,必须在已有的完好支护保护下,用长把工具敲帮问顶,摘除悬矸和危岩。第 3 条 随时观察工作面动态,发现异常现象(如:巨大的震顶声、大量支柱卸荷或钻底严重、顶板来压显现强烈或出现台阶下沉现象等),必须立即发出警报,撤离所有的人员,待顶板稳定后,由班组长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第 4 条 矸石带的规格尺寸要符合作业章程规定,严禁随意扩大和缩小。第 5 条 矸石带要下宽上窄垒成斜面,大块矸石在外,小块矸石在内,中间要填满接实,严禁充填煤炭或其他物料等可燃性材料。第 6 条 随垒随回临时支柱,严禁空顶作业。顶板破裂处可先支木支柱或托板梁,将正规支柱替换下来。回柱时要严格执行作业章程的有关规定。第 7 条 工作面倾角在 25 度以上时,应在矸石带头下方紧贴矸石带支设拦柱,并按作业章程规定设置挡卡。第 8 条 严禁人员进入采空区内。第 9 条 严禁用炮崩的方法处理大块矸石。第 10 条 垒砌矸石带与其他工序的间隔距离必须符合作业章程规定,必须与工作面推动速度相协调。三、操作准备第 11 条 备齐锨、镐、锤、注液枪、卸荷手把等工具,并检查工具是否完好、牢固可靠。第 12 条 检查工作地点的顶板和支护情况,发现问题时快速进行处理。四、正常操作第 13 条 砌矸石带工要分组工作,每组至少 2 人,在完好支护的保护下操作。第 14 条 在垒砌前,要按作业章程规定确定好砌带位置和尺寸。第 15 条 清理好砌带基础和退路。第 16 条 将矸石运送到作业地点。搬运矸石时要前后看好、互相配合。第 17 条 根据相关规定墙厚和倾角自下而上垒砌矸石带,垒砌时要保持矸石带上面基本在同一个平面上,使下墙首先接顶,然后自下而上逐步接顶。五、收尾工作第 18 条 垒砌完成后,要把周围剩余矸石清理洁净,保证退路畅通。不得将矸石装入输送机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