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工程监理培训资料(2015 年)1、人民防空工程包括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等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
2、防空工程专用的设备的定型、生产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3、工程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 34 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禁止工程监理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他工程监理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禁止工程监理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义务
工程监理单位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
4、《建筑工程管理条例》第 61 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反所得,对勘察、设计和工程监理单位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和监理酬金 1 倍以上 2 倍以下的罚款;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5、《建筑工程管理条例》第 67 条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 50 万元以上 100 万元以下的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一、与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二、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
6、《建筑工程管理条例》第 68 条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单位的施工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业务的,责令改,处 5 万元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的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7、《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 13 条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