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本单位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劳保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 1、23 号)以及有关标准、法律规范、制度为依据,切实履行用人单位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切实加强防护,做好以下防护措施: ① 本单位根据《劳保用品选用规则》和国家颁发的劳保用品配备标准以及有关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工作服、手套、防毒防尘口罩、防护眼睛及耳塞等级劳保用品,并建立健全劳保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报废及处罚等级管理制度。 ② 本单位优先选用有利于保护劳动者健康和个体防护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逐步淘汰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材料、设备,提高木材加工及木质家具制造行业机械化、密闭化、自动化水平,提升员工个体防护能力。 ③ 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当中,必须执照安全生产规章管理制度和劳保用品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工作服、手套、防毒防尘口罩、防护眼镜及耳塞等级劳保用品。从业人员未能根据相关规定佩戴和使用劳保用品的,不得上岗作业。2、本单位定期对员工开展安全知识培训教育,粉尘作业员应了解木尘的爆炸危险特性和安全措施。3、粉尘车间确保通风、防爆、隔爆及泄爆等级设施完好、适用。4、粉尘作业场所应杜绝各种非生产性明火存在。5、粉尘厂房应安装防雷设施。6、在爆炸性粉尘环境内,不得使用携带式电气设备。7、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电气设备应有防爆防尘措施。8、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电气设备应有防过载措施。9、粉尘车间使用皮带传动,应安装相应安全防护装置。10、粉尘作业场所应当设置除尘通风装置。11、安装于室内的收尘器,应安装直通室外的泄爆管,其长度不得大于 3m。12、收尘器应安装灭火用介质管道接口。13、滤袋应采纳消静电滤料制作,其抗静电特性应当符合法律规范要求。14、天花板或短管、滤袋框架应当符合防静电要求。15、收尘器应设防静电直接接地设施,接地电阻应小于 100Ω16、收尘器与进、出风管及卸灰装置的连接法兰应用导线跨接,其电阻小于 0.03Ω17、配套的风机等电气设备应采纳防爆型。18、收尘器应当设置泄爆装置 。19、除尘风管中不应有粉尘沉降。20、所有可能积累粉尘的生产车间和贮存室,都应当及时清扫。21、车间清洁时不应使用压缩空气进行吹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