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丝车间消防规定1、目的 为了进一步法律规范消防器材的管理、保证消防器材完好及正常使用
2、职责 长白班直接负责车间内消防器材的管理和维护
1 日常管理 (1)车间内须建立消防器材台帐
对消防箱、水带、水枪、消防炮、灭火器分类登记
对喷淋水供水,消防箱供水,消防炮供水阀门上贴上标识,标示清楚
(2)消防设备、器材和工具应放置在醒目、取用方便的地点
(3)消防设备、器材的周围不准堆放杂物和挂放其他物品
尤其是在喷淋水供水,消防箱供水,消防炮供水阀门跟前更要保持道路通畅
(4)凡维修消防管道或者停止供水时,必须事先通知本部门领导,做好应急措施
(5)任何人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圈压消防设施,挪动消防标志
(6)消防器材、设施专物专用,不得将消防器材擅自另做他用
(7)任何人不得在未发生火灾的情况下触动消防报警按钮和其他报警设施
(8)检查消防器材不能正常使用应当及时上报主管负责人与安全保卫部并填写《消防器材、设施维修记录》报安全保卫部进行维修
(9)使用部门负责人因工作变动应到安全保卫部做变更手续
2 每周工作: 由纺丝车间的长白班负责
(1)、检查车间内所有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消防炮、消防水枪、水带)齐全与否; (2)、检查报警控制器功能是否正常; (3)、检查喷淋水供水,消防箱供水,消防炮供水阀门启闭状态; (4)、检查全车间各部位灭火器材及室内消防箱,及时更换失效器材
(5)、检查室内消防箱、喷淋管道压力表数值是否正常; (6)、检查消防箱内的出口阀状态; (7)、检查消防炮操作盘是否工作正常; (8)、将有关情况记入运转记录
3 每月工作: 纺丝车间向生产经营处申请,经同意之后由两个部门共同完成该项检查工作
并且该项工作的检查办法应让生产经营处提供
纺丝车间主任、班长和设备员都要参加
(1)、检查排烟设备、室内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