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场地租赁合同本合同在肇庆市签署,由甲方和乙方根据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一、租赁物品1
甲方有意将其所拥有的位于肇庆市的场地,面积约为 XXX 平方米,用途为 XXX,出租给乙方使用
场地具体地址为:XXX
场地的使用日期为 XXXX 年 XX 月 XX 日至 XXXX 年 XX 月 XX日,共计 XX 天
使用期间为 XXXX 年 XX 月 XX 日至 XXXX 年 XX 月 XX日,共计 XX 小时
二、租赁费用1
本次场地租赁费用为 XXXX 元整,乙方需要于签约前缴纳 XXXX元作为定金,余款需在使用场地的 XX 日前缴清
如乙方无故违约或提前终止租赁合同,定金不予退还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租赁无法进行,甲方需将定金返还给乙方
三、使用规定1
乙方仅限在租赁场地内开展约定的活动
如需更改使用用途,需经过甲方书面同意
乙方应在使用场地前与甲方签订保证金协议,并按甲方要求支付相应的保证金
乙方应在使用期间妥善保管场地内的设施设备,如发生损坏,应及时联系甲方进行处理,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乙方应确保活动期间的安全,设立必要的警示标志,保障参加者的人身安全
乙方应在活动结束后及时清理垃圾、恢复场地,并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验收
四、违约责任1
对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擅自更改租赁场地用途的行为,乙方需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如因乙方个人原因导致租赁无法进行,则乙方需承担全部损失
如双方因不可抗力因素无法履行协议,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五、合同终止1
合同履行完毕或者在约定期限履行完毕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甲方和乙方均同意:一方提前通知对方 10 天,即可解除本合同
六、其他事项1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自租赁期满履行完毕后终止
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合同双方就以上条款达成一致,并在下面签字盖章:甲方(签字/盖